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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身份成定论“拦路虎”不容小觑

发布时间:2024-04-10 21:18:28| 来源:乐鱼平台登录


  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是一种较好的煤炭替代燃料,也是我国的一个新兴起的产业,然而发展中却遇到不少难题。

  生物质成型燃料指的是利用秸秆、稻壳、木屑、树枝等农林废弃物为原料,通过专门设备制成棒状、块状或颗粒状等生物质成型燃料。这一产业,在我国近几年刚形成规模。专家称,生物质成型燃料本是改善大气的“朝阳产业”,属于清洁燃料,是国际共识。但在我国的发展却并不顺利。不过好在经历了一些列的“质疑”,终于得到了“”,获得了一张清洁燃料的“身份证”。

  2014年,国家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295号),通知指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是绿色低碳环保经济的分布式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供热方式,是替代煤炭重油等化石能源供热、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构建城镇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体系,文件对生物质成型燃料和锅炉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2014年9月21日,环保部在针对相应问题回复山东省环保厅时则提出,“生物质成型燃料在燃烧不完全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都可能会造成某些特定的程度的空气污染。考虑到部分城市目前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中存在的清洁能源保障不足问题,环保部原则同意在使用专用锅炉并配套袋式除尘器的条件下,由城市政府结合本行政区真实的情况决定是不是允许生物质成型燃料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同时,复函又补充,“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是一种较好的煤炭替代燃料。环保部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完善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促进生物质燃料的推广使用。”

  2016年10月,环保部针对《高污染燃料目录(首次征求意见稿)》指出,未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燃料划定为高污染燃料,并精确指出“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燃料不属于高污染燃料”。

  2016年1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指出,积极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积极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商业设施和居民采暖中的应用;加快大型先进低排放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项目建设;加强技术进步和标准体系建设。让人们看到了“曙光”,对行业发展充满希望。

  但在2017年年初,环保部针对《高污染燃料目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正式截止。在二次征求意见稿中,根据控制严格程度不同,未使用专业锅炉的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被列入Ⅰ类(一般控制)、Ⅱ类(较严控制)管控燃料,而在最为严格的Ⅲ类管控燃料中,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则未做任何具体分类,无论是不是采用专业设备做燃烧处理都将“一视同仁”,被列为高污染燃料。此意见稿一出,生物质成型燃料行业前途未卜,行业人员忧心忡忡。

  2017年4月,环保部印发《高污染燃料目录》,根据《目录》,按照控制严格程度,将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分为I类(一般)、Ⅱ类(较严)和Ⅲ类(严格)。生物质成型燃料已从I类、Ⅱ类中成功“除名”,即使在最为严格的Ⅲ类名单中,也仅对其燃用方式来进行规范,将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进行管控。对此,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表示,近年来,我国部分城市在燃煤锅炉改造过程中,由于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成本问题,开始选择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来替代煤炭,且使用量在持续不断的增加。但在当前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化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缺乏设备、产品、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情况下,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我们在第Ⅲ类最严格的管控要求下,对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燃用方式来进行了规范。我们绝对不是要禁止或限制使用成型燃料,相反,在规范的燃用方式下,我们是鼓励发展的,目标就是要按照《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促进生物质成型燃料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至此,在国家层面针对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有了明确的“鼓励”态度。生物质成型燃料历经多次“磨难”,“浴火重生”,成功获得了一张“清洁能源”身份证。

  今年3月,黑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黑河市2017年农作物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支持本地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引进秸秆发电、秸秆固化、生物质颗粒燃料等生物质能源转化加工公司,利用秸秆加工、生产清洁能源。4月初,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十三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的通知中指出,优先鼓励发展生物质和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因为国家层面的认可,大部分地区是鼓励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的。

  与以上做法不同的是,有些地方已将其列入高污染燃料,限制该产业的发展。如北京市、南宁市,直接把生物质成型燃料明确列为高污染燃料,将行政区划里的中心城区和大多数郊区城市建成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允许在禁燃区内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发文界定生物质成型燃料不属于清洁燃料;深圳市2017年3月发布的《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称,深圳将快速推进生物质锅炉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工作,今后将禁止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力争2018年底完成全部生物质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生物质成型燃料未来发展道路上的“拦路虎”身份明确之后,不仅解决了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属性问题,也为未来的发展铺平了道路。但是,并不代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发展可以一帆风顺,“拦路虎”不容忽视。 首先,环保部印发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生物质成型燃料虽成功“除名”,但《目录》也表示,要对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燃用方式来进行规范。目前生物质热利用设备仍处于发展初期,个别燃料锅炉供热工程设计不合理、管控不到位,部分领域工业化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缺乏设备、产品、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导致燃料燃烧仍存诸多问题。政府作为监管方,应有一把“度量尺”,排放指标经过“度量”,合格支持,不合格改造。生物质热利用设备企业有据可依,政府监管事半功倍。

  其次,真正要发展和壮大生物质成型燃料这个新兴起的产业,还需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各方面全力支持和扶持。比如,将建设成型燃料生产厂需要的土地供应纳入当地政府的规划,为生物质原料和成型燃料的运输开设绿色通道。在资金补助、奖励方面,将生物质原料的收、储、运机械,以及成型燃料生产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成型燃料生产厂的用电享受农业用电价格的优惠待遇;成型燃料锅炉供应的热能产品按质按量享受节能减排奖励和补助资金、减免税收等待遇。还有金融机构对运营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的企业采购和燃料需要的流动资金给予短期贷款支持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